我公司金娃投资型交通意外保险(2008版)销售期于2008年6月16日结束,2008年6月17日起停止申购。金娃投资型交通意外保险(2008版)的保险期间自2008年6月17日零时起,至2009年6月16日24时止。我公司将在上述期间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。公告起始日起第一个月为产品封闭期,产品封闭期内不受理退保赎回申请。产品封闭期结束后,保险期间内每个周一为退保赎回申请受理日(公司公告暂停退保赎回时除外),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。 特此公告。
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○○八年六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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